以前認為
就算一開始不喜歡一個人
最後搞不好常常相處之後會覺得:"恩~他其實還不錯"
然後就日久生情愛上他

現在發現
沒有這回事!!!
至少我已經一千多年沒有發生這檔事了
是因為我變了
因為我不再像以前一樣不知道什麼樣子是喜歡
還是那時候的我比較單純
還是因為我就是剛好遇到一個恰巧的人
還是因為那個人就是有辦法讓我從厭惡到喜歡

看到以前寫的日記
覺得很遙遠
才了解到原來我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是醬子

現在的我不知道怎麼搞的
好像沒有感情神經一樣
你對我曖昧
好吧
偶而也對你曖昧一下
可是我卻沒有真正放感情
久了以後有點罪惡感
希望你不是很認真

是因為我感情神經失調
還是因為你就不是我喜歡的人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lliey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